- 作者:
- 时间:2013-09-22
- 浏览量:740
- 来源: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机电工程系:
2013 年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有关指标和预算已由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达给我校,现将我校做好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即我校09级高职班学生)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名额分配
我校09级高职班89名同学,省联院共下达指标5人。
二、评审程序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院系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报教学处。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学校要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三、材料申报
1.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
2.表格中入学年月统一填写“2012年”;
3.表格中“曾获何种奖励”只能是2012年至今的奖项;
4.表格中学习成绩要与教务管理系统中成绩一致;
5.表格中“申请理由”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50至200字左右;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一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
以上材料请于9月25日前报送至教学处2-206办公室。
另:附件1文件中所说国家奖学金,联院只有6个名额在所有分院中评比,我校为办学点不参加国家奖学金评比,国家助学金名额10月份下达,另行通知进行申请。
附件1:苏教助函〔2013〕35号文——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下载:2013092240006721.doc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下载:2013092240093081.xls
连云港中专教学处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