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监督投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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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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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监督投诉管理办法

为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加强对学校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 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广大师生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作用,保证广大师生投诉监督得到及时、准确、有效处理。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投诉平台
  1. 设立统一、公开的食品安全、服务质量监督投诉电话平台,随时接

    受广大师生的咨询投诉,提高处理效率。

姓名

手机

办公电话 

办公地点

王老师

13961370854

85899299  内线(6299

15号楼1- 101

周老师

13776495488

15号楼1- 103






二、相关程序

1、投诉登记  

受理人员对每起投诉人投诉的内容要认真记录,妥善处理,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或校长室汇报相关情况,并将投诉记录及时归档。

2、投诉办理 

投诉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将第一手物件(即保留疑似食物、或拍下场景)交付投诉受理人员,投诉受理人员会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勘验,做好现场检查工作。

3、投诉反馈 

受理人员应将食品卫生、服务质量投诉事件的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征求投拆人的意见,直至满意为止。

另附:食品卫生、服务质量投诉登记表

                                    

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