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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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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公告
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小额维修维护服务单位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小额维修维护服务单位
项目编号:LYGZZ20200915007
预算金额:6925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预算的为无效标。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建设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院内
2.维修内容:小额日常土建零星维修项目。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年度财务报告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截图。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较稳定的施工人员队伍,施工设备能满足工程维修需要,投标人委托的项目负责人必须能常驻现场负责施工管理。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
3.投标人确定参与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提供近半年(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者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一个单位不得委托多人代理,一人不得代理多个单位,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无行贿行为采用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方式(原件放入标书内,可参考招标文件格式);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2月8日9:15;
响应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21年2月8日9: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图文信息楼7层708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时工
联系电话:0518-85115588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2月8日9: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图文信息楼7层708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 武老师
联系电话: 0518-85899299
联系地址:高新区振华东路2号(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二)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工
联系电话:0518-85193988
联系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1501、1502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A4幅大小、胶装,封面备注正、副本)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收取保证金。本次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叁拾捌元整(¥138),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交至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磋商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连云港分行
银行账号:100357304610010001
九、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5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获取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1501、1502
携带资料:
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6)社保缴纳证明(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
磋商文件售价2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十、其他说明事项:
1、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参与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