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烹饪实训室燃气泄漏保护装置改造项目
  • 作者:
  • 时间:2024-09-12
  • 浏览量:12
  • 来源: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项目名称: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烹饪实训室燃气泄漏保护装置改造项目

根据《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的公告第三条中明确要求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和报警装置。最新《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要求,餐饮场所应当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根据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现代服务开放性公共实训基地五楼烹饪实训室的用气设备以及管道的情况,共需安装26路燃气泄漏报警系统,并对该系统进行三年的维护以及送检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涉及燃气使用安全,属于特种设备,目前连云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提供燃气使用服务和后续安全维护的具有行业垄断性质的公司。由于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安装前需要停气,并进行管道安装,整个过程需要该公司同意、配合才能完成。

2.由于我校所使用的燃气源和管道均属于连云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同时该公司可提供从前期停气、设备安装、送气安检的三位一体化服务,可以最大程度上保证整个安全保护装置系统运转的安全,并节约工程时间,保障实训室的用气安全。

3.燃气泄漏安全报警装置的后期检修、维保、设备更换等工作过程中均须该公司同意与配合才能进行。

4.经前期安全检查,该实训室中的燃气泄漏报名装置已经过期,需安装后方可使用煤气灶具。

5.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89日发布安全生产提示函,要求确保使用燃气的烹饪实训室安装并规范使用燃气安全报警切断装置。

鉴于以上原因,为保证我校烹饪实训室燃气供气的安全与稳定、设备系统运行安全以及维保与技术服务的一致性,现申请就燃气泄漏安全报警装置事宜与连云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连云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村路60

三、公示期限

20240912日至20240920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徐毅

连云港市数据局

高级工程师

陈小平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高级工程师

刘宏伟

连云港市图书馆

高级工程师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采购人)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华东路2

联 系 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927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B1206

联 系 人:侍工

联系电话:0518-8586586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1abf30d80dd313b3bc0d234b1691a4.jpgb848a7715563d1c70b873152cade5e5.jpg b0d2ddbd912dbbe7166f7ba0a61b8b0.jpg

be869b7617b238102efadc4544bf952.jpg

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2024912